一、培训对象
取得并持有常州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和课时要求
2013年5月1日开始至2013年11月30日结束。培训课时为24小时。
三、培训方式
2013年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推行网络培训方式。除高级会计人员、行政事业单位持证人员和2013年1月1日以后领证人员参加面授培训外,其他持证人员一律参加网络培训。
已参加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级资格考试一门(含)以上成绩合格人员,以及参加2012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一门(含)以上成绩合格人员,视同完成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按财政部《关于将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的通知》(财会〔2012〕15号)精神,会计人员参加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可抵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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