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
①销售和进口除执行13%低税率的货物以外的货物;
②全部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③“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13%——设置低税率的根本目的是鼓励消费,或者说是保证消费者对基本生活必需品的消费。
①粮食、食用植物油、食用盐、农产品;
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③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二甲醚;
【总结】低税率四大类:基本温饱、精神文明、农业生产、生活用能源。
【注意1】低税率中的农产品是指“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进口农产品。
【注意2】“食用盐、居民用煤炭制品、农机”易成为命题点。
(3)11%
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基础电信服务(2015年新增)。
(4)6%
增值电信服务(2015年新增)、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除外)
(5)零税率
纳税人出口货物,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