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普通话+说课试讲=教师资格证
一、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教师资格法定凭证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 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三、随着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进一步实施,教师的工资和待遇将被逐步纳入国家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这意味着教师的工资将得到很大提高,实现与国家公务 员收入差距之间的不断缩小。为拓宽大学生的就业渠道,为了满足应届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投身于教育事业的迫切愿望,提高就业竞争力,应广大学员的要求,本机构特举办教师资格证考试培训班,助广大考生顺利通过考试及审核,早日实现心中的教师梦,以免因为缺少教师资格证而错失就业良机!
附:
【一】具备申请教师证条件的人群——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人员(包括新拟进入教师队伍的人员);应届大学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师范教育类和非师范教育类专、本科毕业生);已获得一种教师资格申请另一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以及其他社会人员。
【二】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三】证书获得途径为:①参加《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统考笔试,并取得合格证书;②提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通过面试/试讲合格后获得《教师资格证》。
四、授课的方式:
1、网课(精讲课+考前冲刺班+章节练习+模拟考试+押题)
2、面授(名师任教+送网课)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方式:356-7761-172(QQ)189-4856-8446(电话微信同号)
详细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开城大道北48号京粤楼3楼宏泰教育(公安局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