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背景: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
2、按照国际惯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将取代我国传统人事管理模式。
3、联合国职业资格委员会与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于 2001 年签署了互相承认职业资格协议。
4、职业资格证书是政府认定颁发的绿卡,是求职任职的主要依据 。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 69 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现已有 90 多个职业岗位就业者,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 招生对象:
各地妇联、计生委、妇幼保健院、幼儿园、亲子园、托儿所的工作人员。学前、幼教、护理、护士等专业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育婴家政等机构从事或准备从事婴幼儿照料、护理和教育人员,准爸爸、准妈妈;
* 课程收获:
(1)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证书,不断创造价值和增值,终身受益
(2)吸收全新的培训知识、掌握实际的培训技巧。
(3)广泛结交志同道合的良师益友,构建人脉网络、助己成功。
* 培训等级
1、育婴员——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2、育婴师——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3、高级育婴师——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相当于助理医师)